齐齐哈尔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议案、建议的提出第八条已废止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议案。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