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议案、建议的提出第十四条已废止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应由提出议案机关的负责人签署;依法联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应由提案人共同签署。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