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议案、建议的提出第十二条已废止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未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议案或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分别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委托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