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嫩江流经齐齐哈尔市城区的江段由市城区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管理。河道水土资源原有管理权限不变。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