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第三章 奖励第二十一条有效奖励和宣传见义勇为行为应当公开进行。但见义勇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要求保密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保密的除外。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