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第二章 确认第十八条有效对于无申报人或者未主动申报的见义勇为行为,县(市、区)综治机构可以自行组织调查、核实和确认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