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基层法律服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追偿。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