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新建公共建筑及新建高架桥、人行天桥、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立体绿化。鼓励对前款以外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适宜实施立体绿化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空间及边坡实施立体绿化。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