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第五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分别由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宗教等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