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十条有效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拟定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政策引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科普工作,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其他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科普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