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第六章 社会建设第五十条已修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前海管理局在行使行政职责时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