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司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公众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推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事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