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鼓励和支持开展有关循环经济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国际合作,推广和应用循环经济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成果。

提倡、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参与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建设。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