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未经市国家安全机关检查合格,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的,由市国家安全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