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业主的共同利益和义务,以及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