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章 考核监督第五十八条已修改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舆论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对新闻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反馈。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