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四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公告,应当载明该法规的制定机关、批准机关、通过、批准和施行的日期,并及时在《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达州日报》和达州人大网上刊载。在《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