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八条已废止夫妻一方为城市人口,另一方为农村人口的,依照城市人口的生育规定执行。城市人口转为农村人口的,不适用农村人口的生育规定。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