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