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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立法条例
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权属于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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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