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立法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起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书面征询等多种形式。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