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根据地方组织法、立法法和我省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