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条有效有关专门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组织对有关法规或者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