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支持和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鼓励本单位、本系统、本社区(村)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