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者第十三条有效志愿者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