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三章 职工代表第十四条有效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二十。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应当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