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新农合(以下简称参合)人员代表等组成的新农合工作协调监督机构,负责新农合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