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以政府补助、个人缴费、集体扶持等方式筹集资金,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