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申报第九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世界遗产申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世界遗产申报的指导、监督和审核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