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保护第三十条已修改进入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世界遗产资源和各项设施,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