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不得重复设置。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重复设置的,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管理。若管理体制分歧的由省或者市、州人民政府决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