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向承担单位提供事先确定的资助和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