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实行定期检查和监督抽查制度。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档案。饲料管理部门对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名称、地址和违禁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名称应当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