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滏阳河河道的整治必须遵从河道治理规划。在滏阳河及两侧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滏阳河河道治理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