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章 专利服务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专利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专利专业人才培养,促进专利人才向职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