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三条已废止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和参与市场竞争中享有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主体同等的权利和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