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河道管理执法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水行政执法证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