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禁止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道两岸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