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条例/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初审第十条有效在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条例案,提案人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该案交送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将其印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