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十条有效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廉洁、高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不得干预开发区内应当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行决定的事务。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机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有关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标准、时限和程序。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