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有效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