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并为举报人、控告人保密。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