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湖泊、水库、水源地、水厂、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给排水设施、永久性测量标志、气象探测设施、地震观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