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学校安全是指校园和周边环境安全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安全。本条例所称中等规模以上学校是指幼儿园学生人数100人以上、其他学校在校生人数500人以上规模的学校。本条例所称学生是指在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学校中就读的受教育者。本条例所称教职工是指在前款规定学校中工作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