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邮电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自治州、县(市)邮电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邮电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发展邮电通信事业的方针,遵循人民邮电为人民的宗旨,为社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电通信服务。邮电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