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邮电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邮电通信设施保护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邮电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领导,开展保护邮电通信设施的安全教育,组织有关单位的治安保卫组织和民兵组织保护通信设施。邮电通信设施遭受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破坏、威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协助邮电部门保护和抢修。邮电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因抢修恢复通信需临时占用土地、砍伐树竹、损坏青苗等,有关部门应予支持;但事后应补办手续,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