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算监督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委托的财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各级人大财经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承担审查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方面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