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 军事设施的保护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需要设立公安机构的,由有关军事机关提出申请,报省公安厅审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