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