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聘任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总工会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